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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生

关于同意刘涛等23名员工转专业的通知
时间:2012-09-07来源: 作者:点击数:

员工各班:

根据《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》(浙财院[2008]126号),经员工本人书面申请,转出、转入二级学院考核同意,教务处审核,报经学院主管经理批准,同意刘涛等23名员工自2012-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,从原专业转出,转入批准的专业学习。

请各部门、各单位自教务处发文后的一周内,及时办妥员工教学档案的交接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