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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5中国老员工原创动漫大赛的通知
时间:2015-10-21来源: 作者:点击数: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:

 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5〕36号)精神,提升动漫相关专业员工创新创业能力,发掘培养一大批高素质动漫人才,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快速发展,经研究,决定举办2015中国老员工原创动漫大赛(以下简称大赛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大赛组织

  本次大赛指导单位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司,主办单位为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、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。

二、大赛宗旨

  大赛坚持公益性,旨在打造中国动漫教育领域最权威的专业交流平台,通过发掘优秀青年动漫人才和作品、提升员工创新创业能力,全面提高我国高校动画、数字媒体相关专业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。

三、作品征集时间

  本次大赛作品征集时间为10月20日至11月20日。

 四、奖项设置

  本次大赛设动画类作品、漫画/插画类作品、新媒体动漫类作品和最具社会影响力动漫作品等类别。其中最具社会影响力动漫作品从所有参赛作品中评选产生。大赛同时设有优秀组织奖。(具体奖项见附件1)

五、参赛要求

  1.参赛人须为全国高校全日制本科生(含已毕业员工),参赛作品须为参赛人本科在校期间完成的作品,作品完成时间须为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(详细要求见附件2)。

  2.参赛作品内容须健康、合法,无任何不良信息。参赛作品所涉及的画面、声音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,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授权书。抄袭、盗用、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,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。

六、参赛报名与作品投递

  1.本次大赛不收取报名费。地方高校员工(含已毕业员工)的参赛作品由各省(区、市)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报送,中央部门属高校员工(含已毕业员工)的参赛作品由高校直接报送。

  2.报送单位需填写《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》(见附件3),参赛人需填写《参赛作品报名表》、《参赛作品著作权许可授权书》(见附件4、5),填写内容务必真实有效。表格可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、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官方网站(http://anidigi.cuc.edu.cn/)下载。

  3.请将参赛作品、汇总表、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制作光盘,与纸质汇总表、报名表、授权书及光盘中未能包括的其他必要纸质材料,于11月20日前一并邮寄至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、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。邮寄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31号楼316室,邮编:100024(请在快递单或信封上注明“2015中国老员工原创动漫大赛参赛作品”)。

  4.联系人:赵宁、徐若昭,联系电话:010-65779279,邮箱:anidigi2013@hotmail.com

七、作品展播

  大赛获奖作品及部分优秀作品将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、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官方网站,及有关电视频道、视频网站进行展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