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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放儿童过节费的通知
时间:2015-05-11来源: 作者:点击数: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2015年“六一”儿童节将至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,给在校职工的子女(2001年6月1日后出生)发放过节费,夫妻双方在本校的,请随母亲方登记。请于5月20日前将发放情况表交人事处。

联系电话:87557392 吴老师

人事处

2015年5月7日

附表:2015年“六一”儿童节过节费发放表

序号

部门

父母姓名

子女姓名

出生年月

发放金额

签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