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规范课程名称和规格,现对教务系统课程库进行整理,本次整理主要面向新代码课程,旧代码课程将在相关员工毕业后逐步停用。请开课部门对本部门开设课程进行整理和规范,并对不同部门开设的同名课程进行沟通和梳理,具体要求如下:
1.对于不同开课部门开设的同名课程,若课程不属于交叉学科的,建议统一开课部门;若课程属于交叉学科,且课程内容相近的,可保留相关课程且默认同名课程可互相抵免;若课程属于交叉学科,且课程内容差别较大的,建议修改课程名称。
2.对于同一开课部门开设的同名课程,一般可针对本专业和外专业员工开设2类学分规格,建议相同学分的课程统一学分规格;如因历年方案调整,针对不同年级开设的同学分不同规格课程暂时无法统一的,请在备注里注明该课程规格 “适用于2018级及以后”或“适用于2018级以前”(此类课程将在相关员工毕业后逐步停用)。
3.查看本部门开设课程,完善课程信息,如有6年内未开课且未来暂无开课计划的课程可申请停用。
请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开设课程的整理修改意见填写在附件中,在3月21日前将附件1、附件2的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交教务处(联系人:张文艳,电话:87557067)。教务处已将同名课程汇总(见附件1,2)供开课部门参考,所有课程信息可在课程库查看。
附件:1.不同开课部门开设的同名课程汇总
2.同一开课部门开设的同名同学分课程汇总
3.课程库课程
教务处
2019年3月7日